一、AB岗制度又称同岗替代制,是指一个岗位或环节由两人兼顾,A岗是业务主办人员,B岗是业务协办人员。当A岗因休假、培训、外出等原因不在岗时,由B岗代理承办业务,保证各项工作持续高效有序运转的一种工作制度。
二、推行AB岗制是增强责任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,落实“马上就办、办就办好”机关作风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A岗承担对B岗传授培训业务知识、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的职责,对自己掌握的信息数据、档案资料等资源要与B岗共享。B岗要自觉加强学习,在最短时间内熟悉A岗工作情况。
2、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,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。A岗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,及时告知B岗责任人。如遇特殊紧急情况,B岗责任人要主动补位。
3、A岗责任人不在岗期间,必须与B岗责任人保持通讯联络,并确保通畅。A岗、B岗责任人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,确保一人在岗。
4、B岗责任人在替岗期间,对A岗的工作要认真负责,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。同时,B岗责任人要做好本职工作。
5、A岗责任人返回岗位后,B岗责任人应告知A岗不在岗位期间处理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责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