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做好2015-2016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、标准、比例及程序按照《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南理工研〔2014〕408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执行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9月6日—9月12日,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,组织学生学习《办法》,使学生了解《办法》的具体内容和本次评优工作的程序、日程安排。
2、9月13日—9月18日,按照《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,组织开展各类奖项的推荐工作。
3、9月19日前,各学院将“优秀研究生团队”、“校长奖章”推荐人选材料报研工部。
4、9月20日—9月23日,研工部组织进行“优秀研究生团队”、“校长奖章”的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反馈学院。
5、9月24日—9月27日,各单位确定各类奖项,公示后报送研工部管理办。
6、9月28日—9月30日,研工部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,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,下发文件表彰。
三、工作要求及说明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年评优工作,按照《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以个人自荐、民主推选、组织审核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评优工作,及时公示评优结果。
2、各学院要认真做好“优秀研究生团队”、“校长奖章”人选的选拔。“优秀研究生团队”应重点推荐2015-2016学年在科学研究、创新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团队,须有典型的事例。校长奖章应重点推荐2015-2016学年在各方面表现突出、有典型事迹和较强影响力的先进个人,“优秀研究生团队”、“校长奖章”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,先进典型经得起评议和宣传。
3、材料报送要求:“优秀研究生团队”、“校长奖章”的材料包括审批表和事迹材料(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);其它各项评优只需汇总名单(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和审批表(只需纸质版),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(不需彩打),须加盖学院公章。所有材料的报送均以学院为单位。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奥兰系统下载。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2016年9月5日